(1)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启动方式为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手动控制三种。一般情况下应使用手动控制,在保护区无人的情况下可以转换为自动控制,当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不能执行时,应采用机械应急手动控制。
(2) 自动控制。将报警控制器上控制方式选择键拨到“自动”位置,灭火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当保护区域发生火情,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报警控制器立即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灭火控制器接受到两个独立的火灾报警信号,联动指令,关闭联动设备,经过30s延时,发出灭火指令,打开与保护区域相应的电磁阀释放启动气体,启动气体通过启动管路打开相应的选择阀和容器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3) 手动控制。将灭火控制器上控制方式选择键拨到“手动”位置,灭火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当一保护区域发生火情,可按下手动控制盒或控制器上启动按钮即可按规定程序启动灭火系统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在自动控制状态,仍可实现手动控制。
(4) 机械应急手动控制。当一保护区域发生火情,灭火控制器不能发出灭火指令时,应立即通知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关闭联动设备,然后拨出与保护区域相应的电磁阀上的安全卡套,压下圆头把手打开电磁阀,释放启动气体,即可打开相应的选择阀、容器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如果此时遇上电磁阀维修或启动钢瓶充换启动气体或其他原因不能开启相应的选择阀、容器阀时,应立即按下列程序操作:
1) 打开与保护区域相应的选择阀手柄。
2) 按下容器阀上的机械应急启动把手打开容器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5) 当发出火情报警,在延时时间内却发现有异常情况下不需启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时,可按下手动控制盒或控制器上的紧急停止按钮,即可停止灭火控制器灭火指令的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