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灭火器配备数量标准,目前正在制定。以下灭火器的配置数量,仅作参考。
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油开关、高压电容器室、调压器室、发电机房、电信楼、广播楼、铝、镁加工房等,可按每50平方米配置1个计算;
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库房、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可按每80平方米配置1个计算;
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库房,每100平方米配置1个;
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区,每100~150平方米配置1个;
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区每150~200平方米配置1个;
旅馆、办公楼、教学楼、医院,每50-100平方米配置1个;
百货楼、展览楼、图书馆、邮政楼、财贸金融楼,每50-80平方米配置1个
电气设备间,每50平方米至少配置2个;
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罐区,每罐设2个;
易燃、可燃液体装卸栈台,每10~15米设1个。
目前,我国有些工厂、仓库将灭火器集中存放于一个地点,这有利也有弊:便于保管而不便于使用,值得考虑。
在许多国家里,配置灭火器的数量标准是以有多少人能够熟练地使用灭火器来计算的,为此,他们通常由保险公司和提供灭火器的公司的专家们,对自愿消防组织的人员进行讲课、训练。我国则通常由公安消防队员、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保卫干部对义务消防队员和职工进行讲课和训练的。这一条很重要,否则即使配齐了灭火器而不会使用也等于零。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参考交流使用,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